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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為何在柯文哲任內還要特別簽訂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且為什麼設定 3M 費率為 2,200 元?
Q3. 為何在柯文哲任內還要特別簽訂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且為什麼設定 3M 費率為 2,200 元?
Q3. 為何在柯文哲任內還要特別簽訂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且為什麼設定 3M 費率為 2,200 元?

A:
CCTV VPN(區域傳輸專線)於 108 年度所訂定的資費為 1M(760 元/月)、2M( 1,680 元/月)、4M(3,040 元/月),當時並未訂定 3M 的資費。

後因警察局公務網路專線需求,按照母法原則訂定契約。

同樣的費率,柯文哲編列預算只需4.61億就OK,蔣萬安卻要編5.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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