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  假消息查核報告
民進黨稱國會改革「舉手表決有重大瑕疵,已違憲」?
民進黨稱國會改革「舉手表決有重大瑕疵,已違憲」?
謠言:國會改革表決採舉手表決,有重大瑕疵,違反憲法?

事實:依《立法院議事規則》35條第1項規定,立院表決形式包含口頭、舉手、表決器、投票、點名表決。國會改革表決,整個表決過程也清點人數36次,合法合規。

民進黨最愛提的IPAC峰會,也是採用舉手表決。
回列表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