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雲林縣黨部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評薦作業規則
依據20211102中央委員會議決議,各縣市黨部評薦作業規則應於各縣市黨部粉絲專頁、台灣民眾黨官方網站及發送Email給各縣市戶籍所在黨員等三種方式公告。
因應新規範,特將各縣市黨部之評薦作業規則公告於官方網站中,以利黨員週知。
台灣民眾黨雲林縣黨部2022公職人員徵選作業要點
報名期間: 110年11月24日起至110年12月1日止
一:
台灣民衆黨雲林地方黨部本著認同民眾黨的理念,邀請有志參與政治工作的黨員,依下列規定報名參加徵選。
二:
1. 公職人員係指雲林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2. 雲林各選區公職人員產生方式:依選區特性透過徵召、黨內徵選方式,經雲林縣黨部「選舉評核推薦小組」審核同意後,提報給中央黨部。
3. 黨內徵選訊息公告方式為電子郵件發送黨員信通知。
4. 候選人徵召:
甲、 艱困選區
乙、 民眾黨工職經營選區具備成效者。
丙、 符合該選區特質之候選人。
5. 雲林縣黨部選舉評核推薦小組完成審查後由雲林縣黨部提交至中央黨部組織發展部,最後由黨中央選決會通過,中央委員會核定公告提名名單。
三:
報名者繳交資料:
1. 2022台灣民眾黨各級選舉參選人員資料表。
2. 不違紀參選切結書。
3. 戶籍謄本。
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5. 選舉政見、地方經營績效、參選理由等書面報告。
四:
書面審查及面談評選作業流程:
1. 五份需繳文件是否齊備。
2. 不違紀參選切結書是否簽名。
3. 良民證是否有記載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9/9公布選舉辨法中不得有之各項消極資格及各項不具提名資格所有法令限制。
4. 書面審核,合格者通知面談(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1. 各選區以提名一人為原則。
2. 依選區特性可提名二席之評估,經雲林縣黨部「選舉評核推薦小組」投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提報予中央選決會確認核定。
3. 若有未盡事宜,以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選舉決策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9日公告2022地方公職選舉提名辨法為依據。
因應新規範,特將各縣市黨部之評薦作業規則公告於官方網站中,以利黨員週知。
台灣民眾黨雲林縣黨部2022公職人員徵選作業要點
報名期間: 110年11月24日起至110年12月1日止
一:
台灣民衆黨雲林地方黨部本著認同民眾黨的理念,邀請有志參與政治工作的黨員,依下列規定報名參加徵選。
二:
1. 公職人員係指雲林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2. 雲林各選區公職人員產生方式:依選區特性透過徵召、黨內徵選方式,經雲林縣黨部「選舉評核推薦小組」審核同意後,提報給中央黨部。
3. 黨內徵選訊息公告方式為電子郵件發送黨員信通知。
4. 候選人徵召:
甲、 艱困選區
乙、 民眾黨工職經營選區具備成效者。
丙、 符合該選區特質之候選人。
5. 雲林縣黨部選舉評核推薦小組完成審查後由雲林縣黨部提交至中央黨部組織發展部,最後由黨中央選決會通過,中央委員會核定公告提名名單。
三:
報名者繳交資料:
1. 2022台灣民眾黨各級選舉參選人員資料表。
2. 不違紀參選切結書。
3. 戶籍謄本。
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5. 選舉政見、地方經營績效、參選理由等書面報告。
四:
書面審查及面談評選作業流程:
1. 五份需繳文件是否齊備。
2. 不違紀參選切結書是否簽名。
3. 良民證是否有記載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9/9公布選舉辨法中不得有之各項消極資格及各項不具提名資格所有法令限制。
4. 書面審核,合格者通知面談(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1. 各選區以提名一人為原則。
2. 依選區特性可提名二席之評估,經雲林縣黨部「選舉評核推薦小組」投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提報予中央選決會確認核定。
3. 若有未盡事宜,以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選舉決策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9日公告2022地方公職選舉提名辨法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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