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學生發聲權益 《高教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保障學生發聲權益 《高教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高級中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三讀通過,明定高中職校務會議中的學生代表,不得少於成員總數8%,且採無條件進位,大大地保障了高中職學生參與會議的權益。這次修法也完備了學生的救濟程序,若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懲處及決議,得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申訴決定可再向教育部、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而若仍不符再申訴決定,得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事實上,高中職的校務會議,負責議決包括校務發展或校園規劃、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但是目前大多數的校務會議,代表人數可能高達一百多位,學生代表卻僅有1至3位,導致學生難以充分表達意見。

我們提案的《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5條修正草案,規定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得少於5人」,在委員會審查時,更進一步地明定高中職校務會議中的學生代表不得少於成員總數8%,且採無條件進位。

對此,我們要肯定教育部國教署廣納建言,參採許多學生代表以及團體的意見,更要替學生們開心,《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直接保障了學生參與各該會議代表的比例,希望大家未來都能勇於發聲,一起讓自己的學校向上提升,我們也會為了保障更多師生的權益而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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