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臉書更新】風雨無阻 我們挺居住正義!
2021年,跨黨派立委支持修訂《住宅法》25條,明訂中央主管機關應以「社宅承租者所得狀況」訂立分級收費原則,並於修法附帶決議中明文要求「訂定租金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但修法兩年多,內政部仍一意孤行,強勢決議以「身分別」計算社宅租金,不僅違背法律,更藐視弱勢與青年權益,大開居住正義的倒車。

社宅的核心精神是「照顧弱勢」,讓有需要的民眾「租得起」;合理的做法,應是以「身分別」作為申請社宅的依據,以「收入別」作為訂定租金的級距。內政部以「身分別」訂定租金的作法,不僅沒有考量到相同身分別的承租者之間收入可能大有差別,也沒有想到若是剛出社會、薪資不高的青年,不具備法定弱勢身分,卻還是得支付「一般戶」租金,完全背棄社宅的核心精神。

內政部為了自己方便,竟無視法條決議,取採退步的作法;請問 鄭文燦 副院長,當初在桃園市長任內,也是採用「收入別」,怎麼高升副院長後,就放任內政部打臉過去的自己呢?

民眾黨團持續與民團、弱勢和青年站在一起,持續監督內政部,絕不讓主管機關藐視法律、大開政策倒車。我們也要求 陳建仁  院長與 賴清德 Fanpage. 準總統應對此有所表態,不能因為是看守內閣,就一意孤行。風雨再大,都澆不熄民眾黨捍衛居住正義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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