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貸款亂象橫行,竟無法可管!民眾黨為人民把關,催生《融資公司專法》
近年來,台灣坊間出現許多商品貸、機車貸、小額投資,號稱用小資產就可獲高額貸款,二胎、三胎皆可貸,但台灣民眾黨發現,此類型公司並無管理、無徵信可貸、利率也無管制,讓許多民眾誤入財務陷阱痛苦不堪。台灣民眾黨已在立院提案催生《融資公司法》草案,避免民眾遭詐騙,要求主管機關必須負起管理責任。

今(4/23)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舉辦《催生融資公司法》記者會,會中邀請到受害者代表馮女士以及卡債自救會的顧問趙興偉律師一同出席。黨團副總召黃珊珊發言表示,近年來融資公司坐大,國內三大融資公司的中租迪和總資產9000億元、裕融2988億、和潤3022億元,資產規模均已突破2000億元之數,甚至比國內多家銀行、併購花旗消金部門後的星展銀行都大。黃珊珊說,現在台灣融資亂象有四大陷阱,包含:假買賣真借貸、簽空白本票、費用收取無節制、借新還舊利滾利。深陷高利貸款、慘遭融資詐騙的受害人數與金額,恐怕已經超過2007年時曾經轟動社會的「卡債風暴」;黃珊珊說,當時卡奴問題催生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也開啟了管控融資公司的立法討論,只是融資公司專法躺在立法院,一躺竟然就是16年。

出席記者會的馮女士表示,自己深受其害,她的女兒是身心障礙者,遭到融資公司誘騙投資加上貸款,被詐取巨額利息苦不堪言。女兒的月收入不到兩萬元,因為想要貼補家計,被網路上的求職廣告「斜槓青年」吸引,結果落入金融投資陷阱,集團佯稱讓他們代操就可以獲高額配息;慫恿女兒融資,再轉介給融資公司。融資公司則在沒有徵信跟評估女兒還款能力的狀況下,就放貸給她的女兒,誘騙女兒欠下巨額利息的債務,十分可惡。

馮女士沉痛地說,融資公司幫女兒辦理「商品貸」38萬元,但是被扣除所謂的手續費9%,只拿到34萬5800元,又被要求繳交「代辦費」共7萬元,等於實際匯入女兒戶頭的餘額只剩下27萬5800元;但是加上利息,融資公司卻要求女兒償還52萬2500元。由於女兒名下有機車,也被詐騙集團誘導去辦理「機車貸」,名目上貸款12萬元,但實際上只拿到10萬元,更被要求要還款15萬餘元。馮女士獲知女兒受騙後為時已晚,還債使他們身心俱疲,她不得不懷疑代辦業者與融資公司是否是聯手詐騙的一條龍產業。希望可以有專法,讓這種惡劣行徑受到約束。

卡債自救會的顧問趙興偉律師表示,在沒有徵信的情況下「隨便超貸」的問題氾濫。融資公司的超貸手法若以「機車貸」為例,一輛機車就可以貸款30萬到35萬元,還能二胎貸款。融資公司佯稱抵押貸款,不受《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管制,就用高額利率來壓榨求助無門的債務人。有些融資公司收取的利息高達43.4%,簡直比地下錢莊還吸血。這些融資公司先從銀行低利借款,再高利轉介給民眾來賺取暴利,而且不當催收,動輒打電話到債務人住所或公司騷擾,然而目前這些融資公司雖然獲利高達數千億,卻無法可管,致使被害人求助無門。

黃珊珊表示,民眾黨推動《融資公司法專法》的重點:
①融資公司應納為金融特許行業,需要申請許可,由金管會作為主管機關。
②融資公司負責人與業務員應有資格限制,並且必須對客戶進行KYC程序,並向聯徵中心徵提信用資料。
③主管機關須訂定辦法監管融資業務的種類、總餘額、限額、擔保品品質等相關事項。明定融資公司利率、利息、費用、違約金之計算及上限。
④融資客戶訂定契約應以書面,主管機關並應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並嚴禁所要空白本票、與詐騙集團合謀等。
⑤嚴格禁止不當廣告行為。
⑥嚴格禁止不當催收債務。

黃珊珊強調:為終結融資亂象,民眾黨已提案催生《融資公司法》,至少要讓融資公司有法律跟主管機關可以管轄,不再放任亂象橫行,放任人民被詐騙;民眾黨將積極跟各黨協調,讓法案盡快付委討論審查,力拼在本會期就能三讀通過,為人民權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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