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臉書更新】藉憲法法庭掩護考委提名人,若影響人事審查,賴清德要負全責!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日前寄發問卷予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委員被提名人,使民眾黨團可依據被提名人回覆之內容,具體評估其資格及適任性,以善盡立法院實質審查之責任。今日總統府卻透過發言人宣布:「『全體被提名人一致認為』,為一體尊重立法院三個黨團,以及尊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判程序,應待立法院審查時程定案後,再進行答覆。」總統府此番謬論,已是目無法紀、踐踏法治!

首先,依據由賴總統公布施行之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1條第二項:「立法院各黨團得以書面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與其資格及適任性有關之問題並提出相關之資料…」也就是說,立法院各黨團基於法律授權,得要求被提名人就相關問題進行答覆,並未規定三黨團都提問才需回覆。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竟以由總統府發布「尊重三個黨團,所以乾脆不回覆」之回應,「表達對立法院的尊重」,簡直荒謬。

更可笑的是,憲法法庭719日作出的暫時處分,並未裁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1條第二項停止適用,總統府發言人竟然說不回覆問卷「是尊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判程序」,不知總統府上下係欠缺基本識讀能力、亦或根本是目無法紀!

此舉更讓人民看到,賴總統是如何用憲法法庭當擋箭牌,讓考委被提名人可以躲在大法官後面,規避其應盡之責任。總統府帶頭違法、將國家重要人事提名視為兒戲,台灣民眾黨團表達最強烈之抗議。

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本應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如今被提名人對於是否履行其義務,竟然完全聽命於賴清德總統之指示,並由總統府統一代發聲明。如此之態度顯然自我貶抑為聽命於總統府之傳聲筒,如何讓人民期待他們未來真正能超然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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