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臉書更新】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落實司法正義!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要替 賴清德 總統完成2008年當立委的未竟之業,讓檢調不能再輕易以「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條文、濫行「押人取供、無限羈押」,落實司法正義。

民進黨 立法委員 #林楚茵 跳出來痛批是「#史上最挺罪犯的法案」,這句話跨越時空、重重打臉2008年的立委賴清德。當年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的賴立委,召開記者會力挺前總統 #陳水扁,表示檢方若掌握證據就應直接起訴,不該不顧程序正義、以「押人取供」污辱前總統,「羈押傷害人權,應該是司法最後手段。」

翻翻賴立委當年的提案:「檢方遲不傳喚其它證人,卻以此為由續押被告亦時有所聞,凡此皆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嚴重戕害被告人權,且有「未審先判、押人取供」之嫌,應予刪除。」條文和民眾黨團這次提出的修法用字 #一模一樣!綠媒跟著抹黑稱「民眾黨提案修《刑訴法》第108條,要大幅縮短羈押期限」,但這是其他在野黨委員的提案,綠媒不僅愛造謠、還不作功課,當年欲修法將羈押期限由兩個月大幅縮短至10日的,正是賴清德立委。怎麼就不見綠媒與側翼痛批這是「史上最挺犯罪」的修法?這 #綠能你不能 的雙標也太誇張!

民進黨的檢調已經示範,為了追殺政敵,就算法院裁定不羈押,檢方也能 #無限抗告。為了解決此弊病,2017年司法院就曾提案修法,明定「關於羈押裁定之抗告,抗告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以裁定將原裁定撤銷,並 #自為裁定;」賴總統欽點的檢察總長被提名人 #徐錫祥 也認同這樣的改革方向,以落實程序正義。怎麼台灣民眾黨團提出一樣的修法,就變成側翼口中「基層檢警防線全面崩潰」?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

曾任阿扁總統委任律師的 #鄭文龍 律師指出,羈押的目的在防止逃亡、而非迫使認罪,「若司法制度必須依靠長期羈押才能完成偵查,問題在偵查制度過度依賴羈押;」在歐美等多數法治國家,羈押必須基於造成危險的具體事證,而不是「有串證之虞」的抽象臆測。民進黨向來將歐美的民主法治奉為圭臬,但在「羈押」這塊,倒是將過去黨國威權那套玩得爐火純青,人權倒退嚕!

對查不到犯罪證據、不可能逃亡的 柯文哲,賴政府檢調無限抗告羈押;跟民進黨立委上酒家的 #吳乃仁 積欠台糖1.7億,法院要拘提還撲空,幫吳乃仁清白作保的賴清德,是一聲不敢吭。民進黨怎麼洗地,都抹不掉「賴清德才是史上最挺犯罪的總統」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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