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國土守護環境 請政院立即撤案!
國土計畫法即將在本周三(4/1)排入內政委員會審議,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要求行政院立即撤回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讓爭議劃上句點。

回顧國土計畫法的修正,自本年度(109年)2月20日行政院版本經行政院通過後送進立法院後,爭議圍繞在第15條授權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得隨時討論修改,以及第45條授權主管機關另訂合適公布日期等空白授權行政機關爭議上,民眾黨也在維護國土計畫的完整及國土保護的立場下,一再呼籲並具體提出民眾黨團國土計畫法修正版本,和各黨派立委及民間團體站在一起、強烈反對,這也令民進黨團罕見地與行政院不同調而另提版本。

民眾黨團今日(31)針對《國土計畫法》議題由張其祿副總召以及蔡壁如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民眾黨團表示,應好好討論縣市國土計畫「作業遲交」,提高執行力;就法條內容來說,《國土計畫法》第45條只要不是行政院版的「空白授權」,未來都可以在委員會討論。民眾黨團呼籲行政院從善如流,如同蘇貞昌院長回應張其祿委員此前總質詢時所說,尊重立法院對於國土計畫法修法的決定。並考量行政院內政部公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國土計畫的合理期程下,給予合乎正義及務實面對國土計畫執行的法規修正。

盤點將縣市國土計畫報至內政部的地方政府,第一批在二月中旬前「交作業」的前段班是苗栗縣(1/31)和花蓮縣(2/15),都是資源較少的縣市;反觀資源較多的台中(3/20)和台南(3/11)、高雄(3/2)等直轄市,都拖到三月之後,因為媒體輿論壓力才「趕交作業」,而宜蘭和彰化才剛報到內政部。顯然期程是否拖延,也取決於地方政府的態度。民眾黨團因此提出的修法版本是:各縣市國土計畫公布實施及公告延長一年做為緩衝;民眾黨團表示:「當然若能通過更嚴格版本,我們也樂觀其成。」

內政部能否在未來一個月,完成原本法律規定的審查期程,以及二年內公布國土功能分區圖,牽涉到人力和資源。今年初監察院就曾糾正內政部,關於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執行不力,蔡壁如委員也曾總質詢蘇院長,關於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人力不足、預算砍半的問題。民眾黨團認為,全國第一版的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圖要趕快實施,才能接續現行都市計畫,並對於原本區域計畫法的非都市計畫土地,提高管制強度、定期執行通盤檢討;區域計畫法廢除之後,應考慮恢復納入北中南東「都會區域國土計畫」,以具體有效銜接全國國土計畫及各縣市國土計畫,拉近縣市間的不平等,健全都會區域跨域治理的法定基礎架構。

此外,為何第15條增列所提到的「國家重大建設」會引起疑慮和批評,因此前如馬英九時代的六輕五期、國光石化均以停建告終;現任總統蔡英文任內的深澳電廠,也因台灣突然一個晚上電就夠了,說不蓋就不蓋──這些以重大建設為名的短期政策,竟然如此朝令夕改。民眾黨團表示,台灣的土地利用,長年以來都受到工商業優先、農業和環境生態一再退讓的施政邏輯,面對二十一世紀,不能再讓這樣的邏輯,主導台灣的土地決策,「我們會持續監督,直到修法結束;同時我們也建議,行政院主動撤回第15條修法。」

國土計畫法是國土利用的上位法,接下來各地的「國土功能分區圖」還會有各種爭議,例如內政部說,確保糧食安全是《國土計畫法》揭示的國土規劃基本原則,「全國國土計畫」訂定全國供糧食生產之農地需求總量為74萬至81萬公頃。但是,目前許多縣市政府,把目前的農業區劃設為城鄉發展區(第二類,即預留未來城鄉發展地區)。如此一來,全國農地是否守得住上述規模,還未可知。

民眾黨團認為,在進入逐條審查的修法程序之前,一定要先召開公聽會廣納民意,共同監督和檢視政府的執行力;同時呼籲,內政委員會的立委同仁共同促成召開公聽會,為國土規劃的長遠發展,找出適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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