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大火損失一億 開放山林要配套 民眾黨團籲:政府應加強登山及用火教育
延燒12天超過73公頃、損失超過上億元的玉山大火撲滅後,林務局及相關單位至今未能確認損失金額、檢討報告,並且南投地檢署至今未對引發玉山大火的NCC專委喬建中執行假扣押,讓外界質疑當事人若有脫產行為,國家將無法求償。為此,台灣民眾黨團蔡壁如幹事長、高虹安副總召於今(2)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進行假扣押程序,以防止官員脫產企圖卸責,並且加強登山教育及用火教育,才能讓國家山林永續發展。
 
蔡壁如委員說,由於適逢台灣50年來最嚴重旱災,今年1-5月有64件森林火災,比過去全年度的次數都還要多。這次大火一發不可收拾,起火點位於大水窟山杜鵑營地以西四、五百公尺處,是八通關古道附近的生態保護區,東西南側都是特別景觀區,宛如「火燒心」的災情,造成玉山國家公園的山林與生態浩劫。這場史上最大災難,政府應確保求償。
 
這次大火延燒73公頃,相當於過去十年全國合計火災面積242公頃的三成,損失以一億元計算,等於是過去十年累計受災金額4千萬元的2.5倍,包含造林木受害成本、森林生態與景觀受損價值、救援費用等。這些費用都不應該由人民承擔。農委會主委陳吉仲5月22日說,對肇事者絕不輕縱,不論是什麼身份,一視同仁,絕對嚴懲不貸,但地檢署及各行政機關至今仍未對肇事者提出假扣押申請。民眾黨團呼籲政府儘速行動,主動進行假扣押程序,防止官員脫產企圖卸責。
 
蔡壁如委員也直言,人人違法的法律,政府如何執法?森林法34條嚴格規定禁止引火,玉山國家公園只允許公路旁「五個路段」可簡易炊煮,其他一律禁止野炊、燃火。但進入深山的登山路程往往長達好幾天,幾乎難以避免「用火」來炊食。如此嚴格的法律,卻幾乎人人違法形同虛設,政府裝作不知道就不必執法,不斷侵蝕法律尊嚴,政府和民間也因此不可能公開進行「用火教育」。
 
行政院2019年提出「向山致敬」計畫,應該要有完整配套,呼籲政府重新盤整山林教育,且從「山林教育」和「用火教育」著手,從根本解決問題,並且進一步推動「登山專法」。包括推動登山嚮導、教練的檢定及考核制度;成立專責訓練單位,將登山活動納入教育體系;以及建立全國性的山岳團體,制定整體性的教育訓練內容、訓練課程;統整各山岳的氣候、山況、路況及相關書籍、地圖、導覽書和網路資源成一個資訊網路,讓登山客有正確觀念,抱持謙卑尊重,而非征服。
 
高虹安委員表示,2019年行政院的「向山致敬」計畫不只鬆綁全台81處林道,也簡化繁瑣的登山申請流程,並且用4年投入7億經費整建山屋和步道,優化登山環境。但隨著民眾一窩蜂前往登山,在經驗、知識及裝備都不足的狀況下意外頻傳,不只人員傷亡,更多的是救難的行政資源投入。
 
高虹安委員指出,台灣山林環境優美,值得民眾細細品味,但大眾的山林教育需要時間轉化,2020年共有29萬5731人進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相較2019年增加32.1%,且發生186件山域事故,較2019年增加61.74%,顯示在開放山林的政策下,普遍民眾的山域教育知識卻嚴重不足,造成意外頻傳,政府應從教育根本做起,除了讓民眾了解山林的美好之處,也應給予大眾足夠的時間理解山林的危險之處。
 
高虹安委員表示,落實山林教育普及,應納入國民體育法,才能避免民眾貿然登山發生憾事;此外網路揪團佔登山意外的74%,主要原因在於此類登山團友彼此不熟悉各自登山能力,且裝備不齊和山林認知不足,造成部分山友落單發生憾事。政府應訂出相關規範,例如持有相關證照才能帶隊登山。此外依照發展觀光條例中,因商業登山團不屬旅行業者,不得安排行程、食宿等,但觀光局卻認為登山團並沒有完全具備以上要件,因此產生許多大型登山亂象,包括搶佔山屋、領隊及登山客比例失衡,都是未來政府必須修法管理的目標。高虹安委員上個會期就有針對營地設置辦法,請交通部、農委會及內政部檢討管理政策與相關法規,希望還給民眾完善親近自然的權利。
 
民眾黨團表示,台灣因高山峻嶺、林木蔥綠,於是自16世紀起被稱為「福爾摩沙」,但在行政院提出「向山致敬」政策後,山難及山林大火頻傳,呼籲政府應加強「登山教育」及「用火教育」,並仿效國外研擬登山專法,才能使台灣山林永續,將「福爾摩沙」的美名永遠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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