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勞工做半套 政院紓困不精進 民眾黨團籲:政府應速修勞工相關紓困措施
勞動部推動「部分工時勞工紓困補貼」發放補貼1萬元,卻規定4月30日當天必須投保,讓許多弱勢的部分工時勞工無法受惠。台灣民眾黨團由立委賴香伶今(6)日召開記者會,邀請南部大學工讀生陳同學與就業安定基金管理委員、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參加,民眾黨團指出勞工紓困有三項大錯誤,導致許多勞工無法領取紓困補貼,呼籲政府應儘速修正相關紓困措施,解救疫情對勞工生計的燃眉之急。
 
立委賴香伶表示,聽說勞動部也要規劃「投保薪資2.4萬元以上在職勞工紓困措施」,預計發放補貼1萬元,難道也要規定4月30日當天必須投保嗎?3、4月或5月15日三級警戒前其他工作日為何不能算數?這樣的政策規定,毫無邏輯可言,相當離譜。
 
賴香伶指出,勞動部紓困犯了三大錯誤:一、部分工時等非典工作者估計有80萬人,但是勞動部卻只針對4月30日投保的41萬人紓困,導致有半數非典勞工無法領取補貼,作法不接地氣。二、限制2萬4000元以下投保者才能紓困,當初自營業者、職業工會勞工紓困也限制2萬4000元,後來又放寬,為何相同錯誤一再發生?令人不解。三、勞工紓困貸款限制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下,但這次疫情導致許多勞工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紓困勞工不止是年收入50萬元以下者,這點連執政黨委員等自己人都罵翻了,但勞動部卻還是不願意修正。
 
賴香伶說,近日接獲許多部分工時勞工陳情,包括餐廳外場人員、職棒聯盟工讀生和劇場工作者等。許多人就業保險投保是按日計算,通常是當天工作、當天投保、下班就退保,有些雇主甚至沒有投保就業保險。南部某大學的陳同學說,他負責補習班的行政工作,4月30日是上班日,雇主卻沒有幫他加保就業保險,他因此無法領取一萬元補貼;疫情期間補習班停課,他也因此沒有收入,政府雖然有紓困,卻照顧不到他們,希望依工作事實認定發放紓困補貼,而非雇主投保與否。
 
立委賴香伶表示,若雇主未替部分工時勞工投保就業保險,就算勞工在4月30日以前有工作事實,但因雇主沒納保,也無法領取補貼,透過訴訟求償曠日費時,無法解救疫情對勞工生計的燃眉之急;呼籲勞動部應放寬資格認定,若勞工可提供工作事實資料佐證,也應可請領補貼,並且勞動部可透過勞檢查和雇主是否有未依法投保情形,對勞工更有保障。根據就業保險法第38條第1項,投保單位若未替勞工投保者,將處十倍罰鍰,勞動部應依法對雇主處分,才能速補破網,保障弱勢勞工不因雇主違法而受害。
 
賴香伶直言,衝擊勞工最大的是「工作機會」,失去現有工作或者因為疫情影響找不到職缺,導致勞工即使有能力工作,也受到大環境影響成為被疫情所困的弱勢,這些勞動力失落,會影響疫情後台灣經濟復甦能量,呼籲政府不應把紓困當成降低民怨的工作,而是應當作在疫情中計畫保全經濟復甦的原動力。
 
賴香伶指出,台北市政府對於受疫情衝擊的勞工進行紓困,進行「安心上工計畫」,若在疫情期間有新就業的勞工透過「你上工我加薪」計畫,讓就業滿3個月或至少滿兩個月的勞工,有額外2萬或8千的補貼。其他還有「充電再出發」與「安心就業」方案,若勞工因疫情而被迫離開原公司時,這時候就可選擇安心上工計畫,由勞動局安排該勞工去做一點簡單的工作,一邊補足一些疫情期間勞動力不足的職缺,一邊協助該勞工有收入。勞工也可以找民生相關的企業職缺。而參加「你上工我加薪」勞工防疫就業加給計畫,做滿3個月或至少2個月,除了薪資之外,市政府會額外給予最高2萬元的補助。
 
民眾黨團表示,面對疫情影響,所有受疫情影響的勞工都應受到政府保障,呼籲政府須認真傾聽基層民眾心聲,保護弱勢勞工也保護台灣的就業勞動市場;盼執政黨儘速修正相關紓困措施,才能真正幫助到急需協助的民眾,同時為國家保留足夠勞動力,以應付疫情復甦時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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