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宜蘭縣黨部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評薦作業規則
依據20211102中央委員會議決議,各縣市黨部評薦作業規則應於各縣市黨部粉絲專頁、台灣民眾黨官方網站及發送Email給各縣市戶籍所在黨員等三種方式公告。
因應新規範,特將各縣市黨部之評薦作業規則公告於官方網站中,以利黨員週知。
台灣民眾黨宜蘭縣黨部 2022 公職人員徵選作業要點
台灣民眾黨宜蘭縣黨部本著「全民參政、公開透明」的理念, 邀請有志政治工作的黨員以及黨員推薦熟識之優秀人才(應為黨員) 共同參與政治,讓台灣因爲有我們,變得更好。
歡迎所有願意共同承擔台灣未來希望的好朋友,一同與台灣民眾黨 在宜蘭縣努力,起造新台灣。
一、 報名人員在報名期間中華民國 110 年 11 月 14 日前需繳交四份資料:
1. 2022 台灣民眾黨各級選舉參選人員資料表
2. 不違紀參選切結書
3. 戶籍謄本
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二、 資格書面審查作業要點:
1. 四份需繳文件是否齊備。
2. 不違紀參選切結書是否簽名。
3. 良民證是否有記載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 9/9 公布選舉辨 法中不得有之各項消極資格及各項不具提名資格所有法令限制。
三、 書面審查通過後,即與宜蘭縣黨部評薦小組面談,面談時間 定於中華民國 111年1月4日至 111年 1月11日 。
四、 所有參與徵選人員面試完成後,評薦定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至111年1月18日完成評選決議造冊。
五、 若同一選區出現 2 位以上參選人參加時,評薦小組需集合有意願參選人進行協調,協調無法有結論時,即進行初選並以全 民調方式,決定提名人。
六、 若該選區參選人員通過宜蘭縣黨部評薦小組評議,即陳送中 央黨部選舉決策委員會建請提名。
七、 艱困地區提名及與無黨籍或他黨合作於111年5月30日前 另行專案提報。
八、 若有未盡事宜,以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選舉決策委員會於中 華民國110年9月9日公告 2022 地方公職選舉提名辨法為依據
因應新規範,特將各縣市黨部之評薦作業規則公告於官方網站中,以利黨員週知。
台灣民眾黨宜蘭縣黨部 2022 公職人員徵選作業要點
台灣民眾黨宜蘭縣黨部本著「全民參政、公開透明」的理念, 邀請有志政治工作的黨員以及黨員推薦熟識之優秀人才(應為黨員) 共同參與政治,讓台灣因爲有我們,變得更好。
歡迎所有願意共同承擔台灣未來希望的好朋友,一同與台灣民眾黨 在宜蘭縣努力,起造新台灣。
一、 報名人員在報名期間中華民國 110 年 11 月 14 日前需繳交四份資料:
1. 2022 台灣民眾黨各級選舉參選人員資料表
2. 不違紀參選切結書
3. 戶籍謄本
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二、 資格書面審查作業要點:
1. 四份需繳文件是否齊備。
2. 不違紀參選切結書是否簽名。
3. 良民證是否有記載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 9/9 公布選舉辨 法中不得有之各項消極資格及各項不具提名資格所有法令限制。
三、 書面審查通過後,即與宜蘭縣黨部評薦小組面談,面談時間 定於中華民國 111年1月4日至 111年 1月11日 。
四、 所有參與徵選人員面試完成後,評薦定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至111年1月18日完成評選決議造冊。
五、 若同一選區出現 2 位以上參選人參加時,評薦小組需集合有意願參選人進行協調,協調無法有結論時,即進行初選並以全 民調方式,決定提名人。
六、 若該選區參選人員通過宜蘭縣黨部評薦小組評議,即陳送中 央黨部選舉決策委員會建請提名。
七、 艱困地區提名及與無黨籍或他黨合作於111年5月30日前 另行專案提報。
八、 若有未盡事宜,以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選舉決策委員會於中 華民國110年9月9日公告 2022 地方公職選舉提名辨法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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