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彰化縣黨部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評薦作業規則
依據20211102中央委員會議決議,各縣市黨部評薦作業規則應於各縣市黨部粉絲專頁、台灣民眾黨官方網站及發送Email給各縣市戶籍所在黨員等三種方式公告。
因應新規範,特將各縣市黨部之評薦作業規則公告於官方網站中,以利黨員週知。

彰化縣黨部公職人員徵選作業要點 2021 11 5 日彰化縣黨部通過

一、 制定目的:
台灣民眾黨彰化縣黨部為舉薦有志參與政治黨員參與 2022 彰化縣公職人員選舉,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 適用範圍:
本作業要點所稱公職人員包含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與村里長。

三、 選舉評薦小組:
彰化縣黨部評薦小組由7名委員研議制定作業要點,並辦理彰化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與村里長等擬參選人第一階段書面 審核、第二階段面試與評核,以彰化縣黨部主任委員(以下簡 稱主委)為召集人,除本黨人士,並邀請地方賢達、學界、媒 體界等,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舉薦優秀參選人。

四、被薦舉人: 應具備本黨黨籍並符合法定候選人資格,需認同本黨理念且形象良好,勤於問政並執行本黨交付之任務,不得有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26條、27條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13條規定之 候選人消極資格外,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不具被薦舉資格,倘已薦舉始發覺者,彰化縣黨部得逕為撤銷薦舉,但已執行完畢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1、違反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 條例或洗錢防制法。
2、觸法選舉罷免法有關公然聚眾暴動、施強暴脅迫等罪、農會 法或漁會法之賄選罪。
3、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稱之性侵害犯罪、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有關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 褻行為等罪。
4、觸犯刑法之殺人、重傷害、搶奪、強盜、侵佔、詐欺、背信、恐嚇或擄人勒贖等罪。

五、評核薦舉作業流程:
1、有意參選黨員可逕向彰化縣黨部於公布期程內提出申請,繳交資料如下:2022 年台灣民眾黨各級選舉參選人員資料表、不違紀參選切結書、戶籍謄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選舉政見、地方經營績效、參選理由等書面報告。
2、彰化縣黨部彙整收件後,由評薦小組辦理參選人書面審查及 面談,評選結果由彰化縣黨部書面通知並將薦舉名單送交台灣民眾黨組織發展部。
3、各選區以舉薦一席為原則,如特定選區具提名兩席之可能 性,得經評薦小組投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報請台灣民眾黨 選舉決策委員會審議。
4、未明定事項,授權評薦小組以決議或另訂規則要點等方式, 並經彰化縣黨部確認通過後施行,倘有未盡事宜,以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選舉決策委員會於中華民國 110 9 9 日公吿 2022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為依據。
回列表
回列表
回到頂部